微信咨询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鸿响光学玻璃有限公司”鸿响透镜生产项目“(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鸿响透镜生产项目
地点:常州新北区孟河镇小河通江工业园港西大道(即望江路)28号
建设单位:江苏鸿响光学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透镜1200万只/年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33336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江苏鸿响光学玻璃有限公司”鸿响透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江苏鸿响光学玻璃有限公司”鸿响透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