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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组件生产项目(部分验收,即年产大型汽车零部件(塑料件)9.8万套、复合材料电池壳体36万套)(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组件生产项目(部分验收,即年产大型汽车零部件(塑料件)9.8万套、复合材料电池壳体36万套)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华业路139号
建设单位: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部分验收,即年产大型汽车零部件(塑料件)9.8万套、复合材料电池壳体36万套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33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