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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常州鹏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医用吸塑膜1500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医用吸塑膜1500吨(部分验收,即年产医用吸塑膜1000吨)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花园村委周塘桥117号(江苏栋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车间,1F)
建设单位:常州鹏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年产医用吸塑膜10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33336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常州鹏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医用吸塑膜1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