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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我厂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增效、减污,自2024年5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常州武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54号)、《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响应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常州市鑫炜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常州经开区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之一,属于“双有”企业,被列入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本次审核以常州市鑫炜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为审核对象。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州市鑫炜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莫新伟
3.企业地址:常州市横山桥镇东洲村
4.企业生产规模:机械零部件50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一)废气
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油淬池、渗碳炉、网带炉以及箱式炉。渗碳炉产生的甲醇及非甲烷总烃经渗碳炉上方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网带炉产生的甲醇、氨气及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天然气箱式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油淬池产生的油雾未进行收集,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
(三)噪声
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我厂固体废物主要有氧化皮、槽渣、喷淋废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其中槽渣、喷淋废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常州市鑫炜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企业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常州市鑫炜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新伟
联系电话:13915085388